二号受害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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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。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,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麽来发泄心中的不满。 「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。」元彬说完,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。当时mama怀孕了,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。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,我出於冲动这麽说了:「我带牠回家。」 「你家可以养狗?」元彬问。 我没有回答。 我想知道的是,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?白痴都知道:没有。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只血统名贵的狗,要不,最少也要去领养。 「你总不能养活每一只饿肚子的野狗吧?」「你如果这麽做,只会让野狗更猖獗。」 相信我,各位当人家爹娘的,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,简直听烂了!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只小动物时,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,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系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系,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。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,平常我虽然lAn情,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,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,事实上,我是一个做了善事还会被调侃「你也这麽有Ai心噢」的人。 是否要收手,在自己可以做点什麽的时候让生命在我面前逝去,这才是我心中的危机,虽然我知道这种事对谁来说都不重要,甚至对平常的我来说也不重要。 我已经介入噗噗的世界了,我知道这世界很糟,但是这g噗噗什麽事?我当时只希望这些糟糕的事不要g噗噗的事,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,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,所以我真的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