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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娘回来,他领着meimei躲在mama身后。 琳琅就站起身,对老板娘愧疚的致歉无所谓的挥挥手。 这个时间大厅里还有热水,她要了一杯拿走,几步路后转过身去看那一对兄妹:“明天早晨别忘了找我。” 看出她的意图,老板娘一再推辞表示这不合情理,倚着有些松动的扶梯琳琅斟酌了一下,出口先笑,把那双好看的眼睛弯起:“没关系的,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也没有奥特曼和洋娃娃。” 那时候我很希望能有个人从天而降,拯救我在橱窗前的窘迫和渴望。 我无数次的在那个橱窗路过,第一天、第二天、第三天… 我幻想我能买走它,那个洋娃娃是蓝sE的眼睛,我和它对视,它好像活了一样。 后来有人买走了它,橱窗里上了更漂亮的娃娃,依旧是我得不到的娃娃。 我无数次的路过,无数次的停留,也无数次的失去。 一个又一个的洋娃娃被买走了,而我始终都没能拥有一个。 跟洪宝珠说,她打了我一个嘴巴… 日记里她是这样写的,一些复杂的生字她还用拼音代替呢,那个时候真是太小了,不知羞耻的站在门外一看就是一天,商家逗她玩,说喜欢可以进来看看,小小的琳琅一扭身,口不对心的反驳说“我才不喜欢呢。” 实际上是喜欢的,喜欢到梦里都是那个小娃娃,后来她挣了钱,又回到那个商店里,可物是人非,那里早就拆迁了。 她在她的童年里从来都没拥有过一分一秒的快乐,这种失落的情绪宿命一般的缠绕着她,仔细想想